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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残疾人联合会文件
商残联发[2007]44号
商洛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加强网站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 为宣传残疾人事业,弘扬扶残助残传统美德,市残联多方筹措资金,购置设备建成了商洛市残联综合信息网站。网站运行以来,以展示残联工作,服务广大残疾人为目的,较好的发挥了窗口和平台作用,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为宣传残疾人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网站信息量少,县区残联信息不能及时采集上报,网站内容单一,不能充分发挥设备应有作用。为丰富网站内容,及时宣传残疾人工作以及残疾人自强不息的事例,现就加强网站信息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网站的及时更新和安全运行,市残联制定了《商洛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各县区残联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认真做好本县区重大活动、重点工作、主要经验、残疾人自强事迹、社会扶残助残等相关信息的编撰工作,按照《信息发布审批表》要求,及时上报市残联信息中心发布。 三、按照《商洛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要求,2007年底,全市残联系统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各县区残联要积极创造条件,筹建信息网站,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市残联将定期对县区残联网站建设和信息上报情况进行通报。 四、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slcdpf@126.com 自动传真:2329157 附件:1、《商洛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管理暂行办法》 2、《商洛市残联综合信息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点击下载)
商洛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0七年六月十一日
商洛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互联网对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作用,加快我市残联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维护残联网站的形象,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残联网站是宣传全市残疾人事业,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风采,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窗口,是全市残联系统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的平台。 第三条 市残联网站由市残联信息中心建设、管理和维护,各业务科室、各县区残联配合。信息中心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上传机关和各县区残联的信息。机关各业务科室及各县区残联负责收集、整理信息、简讯及工作动态,及时上报市残联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按程序上传发布。
第二章 网站管理权限
第四条 网站重大改版或修改需报经市残联同意后方可进行。信息中心由市残联分管副理事长负责,日常工作由信息中心处理。 第五条 市残联信息中心负责网站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 市残联公文上网按照公文签发权限执行。各类信息由信息员拟稿,科室主任审核,分管理事长审批后发布。县区上报的信息须加盖县区残联公章,经市残联分管副理事长审查同意后发布。涉密事项一律不得上网发布。
第三章 信息上传程序
第七条 市残联机关各科室信息上传程序: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上传内容,制作电子文档→科室负责人审核→副理事长审批→信息中心上传发布。 第八条 各县市区残联信息上传程序: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上传内容,制作电子文档→负责人审核信息内容→报送市残联信息中心→分管副理事长审批→信息中心上传发布。 第九条 已发布的各类信息,须保留原始审批资料,并装订成册。重大活动要制作光盘存档,年度移交机关保存。
第四章 网站安全维护
第十条 严格网站管理,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十一条 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 第十二条 加强网络安全,及时升级系统软件及网络安全软件,建立网站安全运行日志,发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第十三条 强化设备管理,定期巡查服务器以及网络设备运行状况,做好数据备份和系统垃圾清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二OO七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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