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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商洛市政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    

商洛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商洛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四月一日  

商洛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

(2006-2010年)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加快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构建和谐商洛,根据《陕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和《商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况
   “十五”期间,我市认真实施了一批康复项目,使9400多名残疾人得到有效康复,3万多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开展助学工程,使188名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得到有效资助,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70%。坚持以培训促就业,培训各类残疾人964名,就业率达80%以上。积极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市政府每年为残疾人办十件实事,扶持残疾人3.5万人,3000余名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为582户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了危房改造。开展法律援助,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开展丰富多采的残疾人文体活动,市残联被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残联评为“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单位”,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我市残疾人总体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康复、就业、扶贫、教育等方面还面临许多困难,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尚未建设,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尚待进一步加强。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力度,增加投入,推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二、“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时期残疾人事业的主要目标是:实施康复重点项目,推进“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完善社会保障措施,保障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加快残疾人脱贫步伐;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营造关心残疾人的社会环境,积极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信息化工作体系,活跃基层残疾人组织;完善基础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
  “十一五”时期残疾人事业的指导原则是: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性。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建立政策扶持、资金投入、项目带动和检查考核等保障机制。各级财政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逐年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进一步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良好社会环境;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倡导、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
  ——坚持抓项目、抓重点的工作思路。加大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实施力度,扩大对贫困残疾人的服务面和辐射带动面。
  ——坚持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完善扶助政策,加强执法检查,维护合法权益,推动残疾人工作深入开展。
  ——坚持加强残联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残联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增强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十一五”规划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实施重点康复项目,使3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服务。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4000例,低视力配用助视器150名,开展聋儿听力语言训练150名,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140名,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130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25名,供应各类辅助器具3000件,对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康复治疗,开展早期干预,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省残联“复明一号”流动眼科手术车相结合,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扶贫复明手术,推动“白内障无障碍县(区)”建设;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对贫困患者实施救治;依托社区和家庭,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2、规范商州区聋儿语训学校建设;指导社区、家庭开展聋儿康复及家长训练;对贫困聋儿进行康复救助;逐步推广人工耳蜗植入。对肢体残疾人、麻风畸残患者、智残儿童,在实施手术矫治、用具配备、康复救助的同时,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帮助实现功能恢复。
  3、建立精神病防治工作机制,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综合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在洛南等5个县开展精神病综合防治工作,并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实行医疗救助。
  4、实施早期干预,开展优生优育、母婴保健、医药卫生、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等常识教育,提高防残意识,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
  5、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公益宣传服务,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防治麻风病日”等活动。
  (二)教育
  落实优惠政策,实施助学项目,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在“十五”基础上有较大提高。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积极发展特殊教育。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陕西省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办法》,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全面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统计义务教育对象必须包括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2、全面推行随班就读和普通中、小学校设立特教班,落实优惠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农村优先享受、城市逐步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实施扶残助学项目,促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3、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优先享受政府和学校的资助。采取多种形式,鼓励自学成才。
  4、市和30万以上人口、且适龄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区,要创造条件建立一所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协助教育部门搞好特殊教育师资人才培训,增加专项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
  (三)就业与社会保障
  全面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1200人,农村稳定从业残疾人7万人。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能力,使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培训盲人按摩人员100名,就业率达到95%以上。促进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扩大自谋职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
  主要措施:
  1、严格落实《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陕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商洛市贯彻执行<陕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意见》,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采取财政代扣、地税代征的办法,确保基金就地上解国库。
  2、完善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3、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对女性残疾人培训比例,提高就业率。
  4、完善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建设,与劳动部门就业服务网络互联,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求职登记、人才信息和用工信息发布,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服务。
  5、利用残疾人教育培训中心和盲人按摩诊所,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规范盲人按摩市场。
  6、实施残疾人养老保险补贴,鼓励、引导城镇残疾职工和自谋职业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四)扶贫
  扶持4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初步解决温饱的逐步提高经济收入。帮助6000名农村适合参加生产劳动的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实施8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陕西省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列入扶贫工作整体规划,针对残疾人特点,围绕“一村一品”工程,选择合适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
  2、结合当地主导产业,依托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3、鼓励残疾人积极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基地建设,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扶贫基地项目,让贫困残疾人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实惠。
  4、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纳入移民搬迁、工赈工程、重点村建设之中,并优先照顾。
  5、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帮包带扶”活动,采取单位包村,干部、党员和志愿者包户,带领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解决困难。
  6、发挥康复扶贫贷款的使用效益,有效扶持残疾人脱贫致富。
  7、配合民政部门,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将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帮助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五)文化体育
  利用公共文化资源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挖掘和培养优秀艺术人才。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成立残疾人体育协会,举办残疾人运动会。参加省内外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提高残疾人竞技运动水平。
  主要措施:
  1、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机构,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优惠服务。创造条件,在市图书馆开辟盲文读书室。
  2、市、县残联以及街道、社区残疾人组织,要根据各类残疾人的自身特点,积极举办文体活动,活跃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
  3、举办首届商洛市残疾人艺术节,参加第七届陕西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和视力、听力、弱智学校学生艺术调演。
  4、发展残奥、特奥和聋奥运动,组织动员各类残疾人参加残健融合、康复健身等体育活动,举办全市残疾人运动会,选拔、培养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第六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二届全省特奥运动会。
  (六)社会环境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营造支持残疾人事业的社会环境。在新闻媒体中开办残疾人工作专题、专栏。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培养社会助残意识。
  主要措施:
  1、新闻、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励新闻媒体通过不同形式,报道和反映残疾人生活情况,宣传残疾人事业;在中、小学开展“人道主义进校园”读书活动,营造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2、组织“全国助残日”和“国际残疾人日”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
  3、大力宣传省、市“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和“残疾人之家”的典型事迹,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风采,倡导扶残助残传统美德。
  4、举办“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组织好全国、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参选工作。
  (七)维权
  建立和完善维权工作长效机制,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疏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工作。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增强社会公众无障碍意识。
  主要措施:
  1、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制订和完善商洛市残疾人优惠政策和扶助规定,以及农村扶助优待残疾人的村规民约。
  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检查、视察。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和综合执法,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
  3、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纳入全市普法规划,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观念;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切实维护好残疾人合法权益。
  4、建立以各级法院、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为主导,各级残联和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大对侵害残疾人权益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
  5、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逐步对城市现有道路、建筑物、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无障碍改造;对没有无障碍设施建设设计的新建项目一律不得审批规划;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八)信息化建设
  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工作体系,完善残联系统网络建设,建立电子政务、综合业务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县(区)网络互联和信息资源共享。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的应用。加强统计管理,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
  主要措施:
  1、加强市残联信息中心建设,发挥信息处理、技术服务和网络管理的示范作用。按照残联系统信息化建设标准,2007年底,市、县区联网,实现资源共享和政务信息的网上传递。
  2、建立残疾人求职、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开展面向残疾人康复、教育、维权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3、加强与统计部门的协作,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各级残联信息、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4、利用现有设备及平台,开办盲人网站,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九)组织建设
  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全面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加强各级残联队伍建设,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规范专门协会建设,活跃残疾人生活。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工作,开展志愿者助残。
  主要措施
  1、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人事、编制部门要明确岗位,乡镇(街道)残联要配齐、配强残联专管干部,社区、村组要建立残疾人协会,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落实办公场所并开展工作。
  2、规范残疾人专门协会,积极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的作用,密切联系残疾人,及时了解反映残疾人的意见,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活跃残疾人生活;加强对助残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广泛开展文化、科技、法律助残等活动。
  3、组织参加第四次全国、全省“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个人”、“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和“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上报工作。
  4、做好“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建设和《残疾人证》的核发及管理工作;加强残疾人事业的交流与合作。
  5、认真贯彻《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努力塑造一支“团结、务实、高效”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十)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建成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增强县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功能,全面发挥作用。
  主要措施:
  1、抓住中、省残联加强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经费补助的有利时机,争取政府支持,早日建成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为残疾人提供全面服务。
  2、要进一步完善县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按照中国残联《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其全方位服务功能。
  残疾人事业任重而道远。“十一五”期间,要突出保障残疾人的基本需求,不断改善残疾人生存生活环境,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创造条件。要突出建立残疾人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格局,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突出为残疾人排忧解难。按照“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工作方针,坚持每年为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残疾人工作纳入社会事业发展大局,把残疾人事业经费,特别是康复、文体、宣传、维权等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确保残疾人事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各有关部门要紧密协作,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促进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社会各界要充分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努力营造扶弱济困、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环境。各级残联和残疾人工作者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发扬“人道、廉洁、团结、奉献”的职业道德,密切联系残疾人,想残疾人所想,急残疾人所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心全意为残疾人谋利益。广大残疾人要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顽强拼搏,乐观向上,积极投身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之中,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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