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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洛市贯彻执行《陕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意见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商洛市政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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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商政发[2003]79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 贯彻执行陕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市财政局、地税局、残联、人行关于贯彻《陕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意见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六月十九日
商洛市贯彻执行《陕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陕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积极有效推动我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规范和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现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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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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