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残疾人持证可免费乘地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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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 宜茜 文章来源:三秦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1-24 11:29:27  |
本报讯(记者 宜茜)昨日,记者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了解到,《陕西省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中指出,要为残疾人创造“无障碍环境”。 减少或者免除其学费和其他费用并给予残疾学生生活资助 在教育方面,《修订草案》指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机构职业高中班(部)就读的残疾学生,学校(机构)应当减少或者免除其学费和其他费用,并给予生活资助。 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聘用残疾人在劳动就业方面,《修订草案》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录用、聘用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聘用残疾人。对盲人按摩机构所在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府鼓励、支持用人单位聘用残疾大学生以及有一定技能的重度残疾人。 有线电视、网络服务的单位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减半或者免收相关费用 在文化生活方面规定,鼓励公共服务性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办优惠残疾人的服务项目。提供有线电视、网络服务的单位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减半或者免收相关费用。 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可免费乘地铁在社保方面规定: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公共停车场应当为残疾人设置专用停车位并减免停车费用 在交通无障碍方面规定,公共交通工具和站(场所)应当设置残疾人专用座椅,配备相应的无障碍设备、设施,公共停车场应当为残疾人设置专用停车位,并减免停车费用。鼓励住宅小区为残疾人设置专用停车位、无障碍通道等,方便残疾人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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