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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国税局狠抓优惠政策落实 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 | |||||
作者:杨华 蔡中… 文章来源:陕西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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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切身利益,陕西省国家税务局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06】111号)和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精神,采取多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安置残疾人企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该局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制度,规范了认定审核条件和程序;通过办税服务窗口向纳税人积极宣传政策,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并得到了省民政厅、省残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多个部门的大力支持。在贯彻执行该项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省局组成认定审核小组,严把企业享受增值税优惠资格认定审核关,及时审核申请资料,既确保了优惠政策执行不出偏差、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又确保了符合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及时得到认定,有力地支持了残疾人事业、促进了我省残疾人就业。截至2008年5月31日,省局共对385户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申请进行了认定审核。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356户企业准予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共计安置残疾职工794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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