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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洛南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及发放时间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2-01-10 17:51:54

  

为确保我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及时、准确、足额发放,根据商洛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商民发〔2021〕18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时间、补贴资金发放时间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行时间

按月申请和发放时间从2022年1月起执行。

二、申请审核时间

由原来季度申请调整为每月初申请审核。当月办下残疾证的残疾人可申请下月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或监护人向居住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洛南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和《洛南县重度残疾人(儿童)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扫描下方二维码可下载打印申报表),由村专委上报镇办残联,镇办残联每月10日前统一上报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局于每月20日前完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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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贴资金发放时间

由原来每季度发放补贴资金调整为每月30日前发放补贴资金。被认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自 2022年1月1日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按月发放时间为每月30日前。“两项补贴”资金采取惠民惠农“一卡通”形式发放,通过代理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或其家庭户主账户。

特此公告。

 

        洛南县民政局   洛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