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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残疾人事业舆论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4-06 09:38:17

关于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残疾人事业

舆论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商洛高新区社区管理办事处:

近年来,市残联通过“商洛残联”微博、头条号,以及“共浴阳光”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和“共享阳光”抖音号,与商洛新闻网联合搭建“商洛残联网”(网址:www.sldpf.org.cn),在“商洛发布”APP平台开设“商洛残联”订阅号,综合利用各类新型媒体通过图文、视音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进行惠残服务、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提升宣传服务水平,增强意识形态工作引领力。从实践看,商洛残联“两微一网四号”媒体平台已成为深化残联机构改革、发布惠残民生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引导涉残舆论的新阵地和引领社会力量关注残疾人事业、参与扶残助残工作的新载体,在宣传残疾人事业,凝聚社会扶残助残合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顺应网络新媒体融合发展趋势,巩固惠残民生领域意识形态主阵地,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正面宣传,现就加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推广关注。各县区要加大对商洛残联新媒体平台的宣传推广力度,采取通知、会议、调研、培训等多种形式,及时将市残联“两微一网四号”推介到所属各镇办、村(社区),发动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群众进行关注和订阅。教育引导各县区残联干部自觉担当“网评员”,对新媒体平台相关信息及时进行转发和评论,宣传政策、释疑解惑、激发活力,共同唱响主旋律,切实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稳步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丰富宣传内容。各县区要积极向新媒体平台组织投稿,投稿主题、体裁不限,内容可以是新闻资讯、成就展示、经验介绍、理论研究、心得体会、多媒体作品等。投稿履行审核程序,统一投市残联邮箱(附后),相关稿件将择优向新华网、中国青年网、中国残疾人网、陕西日报群众网和商洛新闻网等媒体平台推送。

三、落实投送责任。各县区要选定政策性强、文字功底好、善于宣传的同志作为信息宣传员,专门负责收集、编报提供各类残疾人工作信息,并将信息宣传员联络表于4月30日之前报送市残联宣传康复科。

        四、加强宣传考核。各县区每月上报稿件不少于3条,市残联将定期对投稿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其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宣文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房艳锋    电话 8098031  13891421676

        陈 沛    电话 8098256  18691410321

 箱:slclxx@126.com

 

  

    附件:

市残联“两微一网四号”媒体平台浏览关注

 

1.商洛残联网站

网页搜索“商洛市残联”或输入www.sldpf.org.cn”浏览收藏。

2.商洛残联微博

手机下载新浪微博APP或电脑登陆新浪微博网站,注册个人账号后搜索“商洛残联”予以关注。

3.共浴阳光微信公众号

微信搜索订阅号共浴阳光”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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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共浴阳光微信视频号

微信“发现”页面点击“视频”功能,并搜索“共浴阳光”后即可关注。

5.共享阳光抖音号

在抖音搜索页面输入“共享阳光”后进行关注。

6.商洛残联头条号

手机下载“今日头条”APP,搜索“商洛残联”并关注。

7.商洛发布订阅号

1)用手机APP商店搜索“商洛发布”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商洛发布”APP;

2)进入“商洛发布”APP后,点击“发现”页面;

3)在“发现”页面选择“发布号”列表后,点击关注“商洛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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