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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落实为残疾儿童提供上门康复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2-19 11:29:08

各县区残联,商洛高新区社区管理办事处:

  为了全面、准确、规范、有效落实好省残联《关于做好为残疾儿童提供上门康复服务工作的通知》(陕残联发〔2020〕17号)精神,切实把为残疾儿童提供上门康复服务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为残疾儿童提供上门康复服务,是对健全完善和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延伸和补充,是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创新探索,也是解决部分残疾儿童到康复机构受训困难问题,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负担,改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务实举措,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县区残联要充分认识开展为残疾儿童提供上门康复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好省上通知精神,本着对残疾儿童负责、对项目资金负责的态度,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研,周密部署,制定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严格制度执行的约束力和执行力,确保残疾儿童康复上门服务与残疾儿童康复制度落实无缝衔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切实将追求增强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实效的最大化,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工作的价值追求和评判标准,统筹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工作,提升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和幸福感。工作中要坚决杜绝研究不深不细、落实大而化之现象和不规范、不严谨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切实把这一涉及残疾儿童康复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严格标准、规范程序

  为残疾儿童提供上门康复服务,是一项政策具体,对监管能力和执行能力考验非常强的工作,工作推进落实中,要坚持一个原则、三个清楚、四个严格、一个明确的思路,统筹、有序、有效做好具体落实工作。

  一个原则,就是要坚持“谁审核、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权、责、利相统一,确保责任主体清楚,落实责任清楚,监管责任清楚,坚决防止上下扯皮、权责不清问题的发生。

  三个清楚,就是要准确按照省上《通知》明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费用,清楚领会到位、具体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政策不清、领会不准、落实不力问题发生。

  四个严格,就是要对照省上《通知》规定的承接服务机构条件、承接服务机构认定程序、服务规范与质量控制、服务流程,严格四个方面各环节的标准、规范、要求和流程,把工作想细想具体,把操作层面设置得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确保执行工作中,既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又实现对残疾儿童康复实效的最大化,经得起残疾儿童家庭、承接上门服务机构和社会各方面的评价,经得起时间和群众的检验。

  一个明确,就是明确各县(区)残联作为实施主体,一个窗口对外接受服务机构的申请,全程按要求、规范和流程做好审核、监管、实施、考核等各环节的落实工作,按照省上提出的工作要求,深入排查、摸清底数,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高度负责、务求实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于每年12月中旬将新增上门康复服务机构和已开展上门康复服务机构的考核评估结果上报市残联宣传康复科。市残联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并履行好向省残联报备工作。

  三、广泛宣传、凝聚合力

  省残联《关于做好为残疾儿童提供上门康复服务工作的通知》(陕残联发〔2020〕17号),市残联已于2020年转发县区,各县(区)残联要结合本通知精神一并做好宣传,充分利用助残日、残疾预防日、微信、QQ工作群等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残疾儿童上门康复服务政策,切实提高各级残疾人工作者、残疾儿童监护人、承接服务机构和社会的知晓率,凝聚社会各方力量,让更多因残疾程度较重、家庭贫困或无监护人陪同等原因,无法前往定点康复机构或培育机构受训的残疾儿童及时享受到上门康复服务,科学、统筹、规范、有效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落实工作。

  四、创新探索、示范引领

  为残疾儿童提供上门康复服务是一项在探索中不断优化完善的新工作。各县区残联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统一,坚持原则与创新探索相结合,树牢以残疾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秉持公平公开、务实求效的态度,弘扬主动负责、勇于担当和“勤快严实精细廉”的工作作风,多做调查研究,注重破解新问题、新困难,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方法,健全完善新经验、新模式,为全市总结推广、不断做好残疾儿童上门康复服务工作做出新贡献。  

  (联系人:贾传萍,联系电话:0914-8098785)